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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指南

时间:2023-06-20 16:39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全院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学院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对照清单(见附件)内容全面、及时、准确的公开相关信息,并以清单为底线,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事项,做好动态更新,提高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继续加大招生、财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和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进一步加强工作培训和考核评估,强化工作保障。
二、请各单位、部门提交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内容应包括下列内容:
1.概述(主要反映本学年度各单位(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总体情况,包括制度机制建设情况、推动清单落实情况、开展宣教培训和考核评议情况等);
2.主动公开情况(主要反映通过学院网站、各二级单位网站、内部刊物、微博、微信等形式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公开信息的情况及相关统计数据,其中通过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清单所列事项的情况要逐项说明并附相关链接,学院招生、财务等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要详细说明公开情况和特色做法);
3.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主要反映各单位、部门受理信息公开申请的数量、分类及答复情况,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4.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主要反映本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各单位、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的评价情况);
5.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6.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7.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8.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各单位、部门逐项对照清单,列明属于本部门工作的清单事项的网址链接,若无相关事项,需作出说明)。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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